對孩子勞動習慣、勞動觀念的培養(yǎng),要通過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人手。2~3歲的孩子可讓他們做些自我服務的簡單事情:比如自己洗手.自己吃飯,自己脫衣服等,稍大些就該讓孩子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兒。其實,孩子幫助做家務活,除了能培養(yǎng)勞動習慣及良好的品德外,也能促進孩子聰明才智及心理品質(zhì)等各方面的發(fā)展。
在分配孩子做家務活時應注意以下幾點:
(1)在勞動中建立孩子的自豪感,尊重孩子的勞動成果。孩子能力有限,家長不能以成人的標準去要求孩子,要及時肯定、表揚孩子的干活熱情及干得出色的地方。如果有什么不足之處.也應該以鼓勵的口吻指出,切不可全盤否定。比如,讓孩子第一次掃地,孩子或許掃得不盡如人意,媽媽切莫奪過掃帚代孩子重掃,也不要在旁嘮嘮叨叨指責監(jiān)督,弄得孩子興趣全無,這樣,以后就再不敢承擔家務勞動了。
(2)盡可能努力使家務活輕松愉快。孩子的勞動帶有游戲的性質(zhì),孩子在勞動過程中常常是邊玩邊做。如洗手帕時就玩肥皂,擦桌椅時就玩水.家長對此不要苛求。因為當勞動只成為純粹的義務而無任何樂趣的話,是很難讓寶寶熱愛勞動、堅持勞動的,這將不利于勞動情感的培養(yǎng)。
(3)在做家務活時給孩子以指導和督促,但應允許孩子在做的過程中的細節(jié)上有更多的自由。家長既不要樹立不現(xiàn)實的高標準,也不能允許孩子干活敷衍了事,馬馬虎虎,要提出建設(shè)性批評,指出執(zhí)行任務中積極的方面和提出進一步改進的方法。
(4)不要把分配家務活作為懲罰孩子的一種手段,否則就曲解了勞動的意義。
(5)父母要成為熱愛勞動的榜樣。孩子對待勞動的態(tài)度受到父母勞動態(tài)度的影響。如果父母認為干家務活是令人討厭的或降低身份的事,是因為沒辦法才不得不為之的,那么這種消極態(tài)度將會影響你的孩子.因此,做父母的首先要具有對勞動的尊重和自豪的感情。
(6)要注意孩子在勞動中的安全和衛(wèi)生。孩子的身體較柔弱,缺乏自我保護的知識經(jīng)驗,因此,分配家務活時,必須注意安全和衛(wèi)生。不能分配寶寶做使用銳利工具的活,不要讓4歲以下的寶寶獨自穿過車水馬龍的街道去買東西,切勿讓孩子獨自去河邊、井邊干活。勞動的時間和強度也要注意適當。